


8月6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刘振宏带队对我市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察。市文明办、建委、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商务局、交通局、房产局、开发区和谯城区文明委等单位负责人和创建文明城市党代表监督员参加督察。
刘振宏一行先后来到中药材交易中心、市区白依路口、魏武农贸市场、州后街、新一中路口等地。检查组发现,我市市区文明创建虽然整体看来“大环境”较好,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些许“瑕疵”。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刘振宏听取了相关单位汇报,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创建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当前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健全机制,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确保思想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切实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要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要建立理论调研机制,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创建路子,及时研究创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齐心协力,确保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各项任务。要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方春明在4月30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创建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亳办〔2009〕32号文件明确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3项重点任务、37条具体工作,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序时进度目标要求完成任务;要认真对照“全省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抓好落实,一项一项地落实,每一个细节,每一项指标都要有人去落实。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文明委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相互配合,顾全大局,服从指挥。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协作,市区联动,做到特事特办、快事快办,想最好的办法,配最强的力量,以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达到最佳的效果。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创建文明城市涉及社会各界,牵动方方面面,能否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文明创建,是这项工作成败的关键。各级领导要带好头,通过政府扶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为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让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人民群众自觉地成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主体。目前,要结合“破除生活陋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加大创建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造声势,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创建工作达到“思想上重视起来,气氛上热起来、全社会动起来”的效果。